青春路长,总有不期而遇的美好。当回忆足够漫长,回首过往,生活是最好的编剧,也是最不合理的编剧。但无论怎样,青春热忱总是要相伴一生。
热忱藏在心里,是对生活的生生不息。小的时候,总是喜欢到那个小小的乡村里和奶奶待在一起,那样我可以撒开了脚丫玩耍,不顾一切,在我身后一直收尾的有奶奶。因此,我从小就喜欢奶奶。长大后回乡下的次数少了,也不像小时候那样天真,慢慢的就出现了一道屏障挡在城市和农村之间,也挡在了我和奶奶之间。某一天,很突然地,我失去了奶奶。往日的记忆涌上心头,冲破了屏障,突然我发现,生命渺小、短暂,对于我来说是亲人的逝去,对于宇宙来说却是微尘掉落。从此我开始珍惜生活,不浪费一点一滴地实现自我价值。我体会到了对于生活的热忱,我想我向它靠近了一点。
热忱握在手里,是对梦想的靠近和追求。铅笔在素描纸上“唰唰”作响,地上堆积了一层厚厚的橡皮擦屑,右手的小指关节边是一个红红的厚茧,让手指不堪重负。冬天刺骨的寒风在窗外作响,窗内我提着水桶,刷着五颜六色的调色盘。冰冷的水淌过冰冷发僵的手指,指尖发红在微微颤抖,但水桶还是要洗。我曾经在画室里将手上画得全是铅灰,灰色的光泽映着烈日的太阳;我也曾在画室里用冰冷的自来水,冲洗五彩斑斓的调色盘。握紧手中的画笔,是我对美术的坚持与热忱。
热忱显在行动里,是对自己努力的肯定与收获。我自初一转学,到了一个新的环境,身边没有一个人可靠,让我有一种天涯沦落人的孤苦无依。慢热的性格让我缺少社交。因为没有玩伴,所以当别人空闲时间和朋友玩耍时,没有发现教室里坐着我,桌上摆着必刷题;因为慢热的性格,所以我会在班上努力寻找知音,发现惊喜,让所有人一点点看到我埋藏的光芒。自从期末成绩出来后,我再也不是孤身一人,身边也会围绕着优秀的朋友,也让全班看见了万丈光芒的我。热忱是点燃人生的明灯,是我最珍贵的品质。
我在青春路上飞奔,挟着热忱,我与它无坚不摧,也无所不能。
人生更像是漫游在大海里的哥伦布,甚至不抱有遇见一块大陆的期望,只有抛却失望的人,才能在黑漆漆的密林里不断穿行,点亮热忱,惊喜不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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